本报讯 近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的有效途径。
《意见》明确,坚持“依法依规、符合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扎稳打、有序推进”“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市场导向、融合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引领”的原则,用好资金、金融、创业就业、消费帮扶等4项支持政策,同时提出了发展庭院特色种植、发展庭院特色养殖、发展庭院特色手工、发展庭院特色休闲旅游、发展庭院生产生活服务等5个发展重点。
《意见》提出,以农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与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相协调,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的要求,加大创新驱动,强化政策引导,提升组织化水平,拓展庭院经济增值增效空间,为脱贫地区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脱贫地区庭院经济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类型更加丰富,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发展庭院经济成效明显,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庭院经济获得的收入持续增加。
《意见》要求,具备条件、有发展意愿的脱贫县要充分对接县域“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规划,明确发展布局、目标、重点和技术模式等。具备条件的乡(镇)、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整体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庭院经济建设内容、标准、方式、规模等,研究确定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