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青海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巡访关爱机制,完善老年人养老需求信息库,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精准化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意见》以促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为落脚点,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试点探索、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兜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意见》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省计划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意见》明确巡访关爱的服务对象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及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进一步补充了不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群体,基本实现了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同时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台账,便于开展服务。
《意见》将巡访关爱工作分为全面调查摸底、分类开展巡访和提供关爱帮扶3个步骤,对居家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现实需求开展摸底排查,针对老人实际情况确定巡访人员、巡访方式和巡访频次。巡访关爱服务重点从健康、经济、安全、需求和特殊情况5个方面开展,采取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相结合方式每个月开展不低于1次的巡访服务,在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适当提高巡访频率。通过巡访了解老年人近况,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化解居家老年人的重大风险隐患,并对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