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5日,山西省委宣传部举行“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四场发布会,也是山西省住建厅专场新闻发布会。
山西省从2008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实现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主要抓手。2008—2021年,全省累计完成99.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了300余万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2018年—2020年,山西省连续三年被国家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省份,予以激励;省住建厅驻河曲县驻村工作队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省住建厅村镇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回顾总结山西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翟顺河表示,随着山西省脱贫攻坚目标的全面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实现了住房安全有保障,但随着日积月累,还会出现少量的新增危房,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重点由原来“静态清零、动态保障”转变为现在常态化的“动态清零”,保障范围由原来的农村四类重点对象扩大为现在的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下一步,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住建部门将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对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都能住上安全的住房。
在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房屋保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提供贷款支持。对已实施过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再次纳入保障范围。
此外,严格落实住建部“五个基本”要求和山西省农房建设“四办法一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管理,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农房设计,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提升农房建设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