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行为与地方金融发展密不可分。地方政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地方金融繁荣。同样,地方金融的发展繁荣又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和服务保障。可以说,二者关系是认识我国金融问题的一个重要维度。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影响当地金融的业态。地方政府作为地方的政策制定者,可根据各地发展特征、相关产业发展质量、发展速度的不同来制定相应的政策,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县域金融的发展。与城市金融的发展相比,县域金融的发展速度、质量有着不小的差距,金融资源少、金融工具匮乏是县域金融的问题所在。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作保障,仅凭借自身的力量,县域金融的发展可能会停滞不前。因为金融并不单单涉及金融资源的供给和需求,还间接受到当地政治、文化和法治等环境要素的影响。所以,地方政府作为当地基本发展环境的直接影响者,需要发布对县域金融发展有帮助的环境政策。
地方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影响地方的信用发展状况。当地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不仅要对金融资源的供给进行配置,还要确保金融发展能有良好的体制保障,进而地方小微企业的融资活动会更加频繁,融资渠道也会更加广泛。同时,辖区金融机构也会不断积累融资经验和构建征信平台,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也将不断丰富。
地方政府营造的司法环境影响当地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地方政府应发布完善的相关制度,对于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打击与整顿。同时,发挥地方监管部门的效能,并建立完善的机制来保障小微企业合理、合法的融资活动。完善与金融相关的法律体制之后,可以更加明确县域金融活动所受到保护的范围和尺度,有利于建立县域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活动的标准,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和县域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帮助当地县域金融进行一定的改革,更加明确地方政府和县域金融机构金融活动的边界。
地方政府的发展理念影响对金融发展政策的重视程度。金融业是服务业,在很多情况下,受政府的经济发展理念影响,或者政府对县域金融不够重视,都会作用于县域金融的发展。比如,县域金融机构同小微企业发生纠纷的时候,政府应保护县域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及合理权利。只有保护县域金融机构的正当利益不受损害,才能给予县域金融机构良好发展的信心。
金融行业作为人才需求较大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背后必然要有一定的相关保障,而县域作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若没有良好的条件吸引和留住人才,必然会导致县域金融行业发展缓慢。虽然目前我国县域金融已有较快的发展,但是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比如乡镇金融生态较为落后,金融人才较为缺乏等,因此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还是要有地方政府的一定干预作为推动。
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很大,东部西部县域经济发展差距尤为明显。这其中,地方政府在推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另外,我国东部西部县域贷款规模和ipo企业过会数量也有巨大的差距,这背后就有地方政府没有联动县域金融机构合理使用金融工具来运作,以及没有充分利用金融资源的原因。
地方政府政策影响地方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调整当地税收或市场准入标准等方式,直接调控县域金融的资源配置,或间接调整公共物品的配置来影响金融资源的供给和需求。比如,大力发展公路等基础设施,从而增加其他金融资源供给的可能性,建立县域金融机构和其他地区金融机构的经济联系。或者,大力发展当地互联网和通信设备的供给,一方面可以发展当地数字经济,另一方面可以建立起当地特殊的数字文化,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增强县域金融发展的机会,增加金融工具的数量,提高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
在发生某些突发情况,比如农村的自然灾害对地方政府的财政造成影响,此时县域金融就会对信贷资金的配置进行一定调整,协助地方政府调配信贷资金,反过来支持地方政府的发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鼓励或支持当地小微企业获得ipo上市资格,进而促进当地县域金融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