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徽省南陵县发改委(公管局)为积极落实省、市、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细化招投标工作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规定,常态化推进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项目,招标采购前30日,必须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和工程建设招标计划提前发布,且采购意向(招标计划)上必须明确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的份额及预付款比例等优惠政策。招标文件必须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情况。要求招标人将招投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全部纳入项目招标文件条款中。200万元以下的采购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200万元以上采购及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划分标段预留一定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推进招采项目预付款制度和要求招标人缩短合同支付款期限。对于招标人没有在招标文件上明确上述条款的,南陵县发改委(公管局)将书面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招标人立即修改相关条款后方可招标。
政府采购项目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服务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投标人使用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鼓励广大投标人用保函、保险、支票等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南陵县58个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共有4714家投标人使用保函保险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企业节约现金49437.52万元。